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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发展科 ] 申报广东省高技术产业化计划项目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材料 一、对符合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每年上半年发布广东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实施公告的要求,编制《广东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广东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说明书》(见附件2)。
二、对批准列入省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内容要求由每年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项目公告或通知具体规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研发)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研发)条件落实情况等;
3、项目需求分析和必要性分析;
4、项目建设目标、主要内容和方案;
5、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
6、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7、项目实施与进度计划安排;
8、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
9、结论评价。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根据具体情况附以下相关文件:
1、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复印件)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复印件);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复印件);
6、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申请贴息的项目还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原件);
7、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
负责的声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省发展改革委项目公告或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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